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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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丨亚达伯拉象龟人工繁育情况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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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丨亚达伯拉象龟人工繁育情况调研

近年来,非法交易人工繁育陆龟案件被认定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予以刑事打击,有违一般社会大众预期,不符合野生动物保护实际,产生了一定的社会问题,结合在办案件对上述问题中所涉的亚达伯拉象龟进行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亚达伯拉象龟(又称亚达陆龟、阿尔达不拉象龟),学名:Geochelone gigantea,是世界第二大陆龟,自然分布范围仅限于印度洋西部的亚达伯拉环礁。[1]另,塞舌尔巨陆龟与阿布达布拉陆龟为同一种陆龟在命名过程中出现的同物异名,[2]因此在检索过程中以上述名称均进行了检索。

一、亚达伯拉象龟的保育情况

亚达伯拉象龟于1975年1月7日被列入CITES附录Ⅱ并至今在册,即属于目前无灭绝危机、需要管制其国际贸易的物种。[3]于1996年8月1日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CUN)列入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并确认为易危(VU),位于九个等级中的第五位,但该名录对于亚达伯拉象龟种群自列入以来至今未进行重新评估,该濒危等级已与该物种当前状况不再相适应。

亚达伯拉象龟在其自然分布的亚达伯拉环礁已受到严格保护。塞舌尔共和国在亚达伯拉象龟被列入CITES附录Ⅱ后于1976年建立了自然保护区。1982年阿尔达布拉环礁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1979年塞舌尔共和国成立塞舌尔群岛基金会(SIF),所有生态旅行都在SIF的严格管控之下。[4]因此在不可能再发生盗猎的情况下,亚达伯拉象龟种群迅速增长,根据相关文章,种群数量于2004年已达10万以上。[5]

二、亚达伯拉象龟在我国的人工繁育情况

调研中经查阅相关资料并咨询相关养殖场、森林公安等,亚达伯拉象龟在我国野外无适宜生存环境,无食物链,无生存能力,只能进行人工驯养,其人工繁育技术较为成熟,在我国海南、广西、广东、台湾、香港等地均有人工繁育记录,并逐渐形成了规模化繁育,但因性成熟时间较晚,总体价格偏高,虽已形成一定的驯养繁殖规模,但与苏卡达陆龟相比规模上仍有差距。因此,国内陆龟市场流通的亚达伯拉象龟均为人工繁育个体,由国内个人玩家、繁殖场繁育或境外人工繁育后走私入境。

截至2016年底,仅海南岛亚达伯拉象龟存栏100只,整体上亚达伯拉象龟的驯养量在我国大陆陆龟品种中排名第七约1000只,并年繁殖少量龟苗。[6]随着陆龟产业的发展和驯养繁殖技术的进一步成熟,亚达伯拉象龟的存栏量在近年迅速增长。

截至2016年底,亚达伯拉象龟属我国八个规模化驯养品种之一,[7]根据近年的相关报道亚达伯拉象龟亦已达成繁育和规模化繁育。

在我国台湾地区,台北市立动物园于2015年开展亚达伯拉象龟保育研究,并形成龟类孵化手册,[8]亚达伯拉象龟的繁育技术逐渐成熟,成功于2017年繁育成功,产下二批共45颗卵,并于2018年陆续孵化。[9]

在我国香港地区,根据《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第15条、第21条之规定,个人以购买合法进口后驯养繁殖的亚达伯拉象龟,仅需提供合法购买收据等文件证据即可,因此在香港亚达伯拉象龟是较为常见的驯养繁殖陆龟品种。[10]

在大陆地区,亚达伯拉象龟在民间个人饲养者中已经成功繁殖,如根据武检刑不诉〔2021〕14号不起诉决定书中表明被不起诉人于2013年购买人工繁育刚破壳的亚达伯拉象龟。官方信息如珠海横琴长隆国际海洋度假区于2020年成功繁殖七十余只亚达伯拉象龟,[11]一次的人工繁育量即约为2016年存栏量的约10%。同时根据相关行政许可信息公示,也证明亚达伯拉象龟在国内人工繁育技术相对成熟,如东莞顺泰农业养殖公司于2018年出售自主繁殖的亚达伯拉象龟2只用于人工繁育,[12]徐州九顶山野生动物园有限公司向四川省内江市友联动物繁育有限责任公司引进亚达伯拉象龟2只,[13]根据检索还有广东苏卡达生态观赏有限公司、广汉市达夫野生动物养殖有限公司、个旧市龟谷隐宿客栈、锦州顺乐野生动物养殖有限公司、垦利区胜坨金缘观赏龟繁育中心、深圳优茂进出口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海南泓旺农业养殖有限公司、湖南株洲县天宇巨龟养殖场、海南乐天农业养殖有限公司等企业在经营范围内明确亚达伯拉象龟,或取得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开展人工繁育工作,全国驯养繁殖规模与2016年相比已经迅速递增,且年繁殖数量稳步提升。

三、亚达伯拉象龟案件办理情况

以“亚达伯拉象龟”“亚达陆龟”“塞舌尔巨陆龟”等关键词在12309网站上检索,并筛选出近年涉案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数量5只以下(含亚达伯拉象龟),或早年案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仅为亚达伯拉象龟的案件共计24件25人,其中起诉案件10件11人,不起诉案件14件14人。通过对上述目前能公开收集到的涉及亚达伯拉象龟案件进行分析,呈现以下特点:

从涉案人员看,绝大多数是个人玩家,占比84%,个人玩家均以宠物观赏为目的。

从不起诉情况看,检察机关对过半案件决定不起诉,其中12件案件,依照司法解释应当为五年以下法定刑,办案单位以社会危害性小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占比86%;有1件案件,依照司法解释应当为五年以上法定刑,办案单位同样以社会危害性小作出了相对不起诉。上述处理说明,检察机关对此类案件的刑事打击处理持十分谨慎的态度。

从起诉情况看,检察机关对于此类人工繁育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审前羁押亦持审慎态度。11个被告中应当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人,审前取保候审1人;应当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0人,审前取保候审9人。从上述案件已公开的判决结果来看,审前取保候审的均判处缓刑,审前羁押的也于判决两日后刑满释放。

从判决情况看,不存在走私亚达伯拉象龟案件,整体上对仅涉及到亚达伯拉象龟的非法交易案件在量刑上刑罚较轻,缓刑适用率高。如(2016)京0102刑初669号案件,涉案亚达伯拉象龟数量已达情节特别严重,在仅有自首一个减轻情节的情况下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其余案涉仅1只的,如(2012)虹刑初字第845号、(2019)粤0607刑初862号案件均判处拘役并适用缓刑。

四、法律适用存在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人工繁育亚达伯拉象龟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6只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收购、运输、出售10只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若对非法交易亚达伯拉象龟案件严格适用上述司法解释,将造成罪责刑不相适应,难以保障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主要表现为:

1.司法解释未区分人工繁育和野外种群,不符合一般社会大众预期。量刑上也未区分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与野外种群,造成对人工繁育野生动物量刑明显过重,一般社会大众难以接受。如亚达伯拉象龟国内除外国元首赠送以外均为人工繁育种群,将其按照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定罪量刑,有违一般社会大众预期。

2.陆生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将公约附录的陆生野生动物直接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不符合野生动物保护实际,没有考虑人工繁育状况,未区分野外种群,妨害对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经营利用。如陆龟养殖已成为海南等地的脱贫产业,人工繁育养殖历史三十余年,规模产业化将近十年,若对亚达伯拉象龟等仍按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明显不符合实际,且会影响当地的民生。

3.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指导意见及刑事审判参考案例适用率极低。2020年12月18日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的指导意见》第九条规定,“在认定是否构成犯罪以及裁量刑罚时,应当考虑涉案动物是否系人工繁育、物种的濒危程度、野外存活状况、人工繁育情况、是否列入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及行为手段、对野生动物资源的损害程度、食用涉案野生动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等情节,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确保罪责刑相适应。”但在具体案件中,办案机关几乎未对涉案物种的上述情况进行调研,未适用刑事审判参考第1383号案例确立的准确把握人工繁育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规则,从而难以对案件做出妥当的处理。[14]

五、小结

根据调研情况,笔者认为亚达伯拉象龟在我国已成规模驯养和繁殖,在国内陆龟市场上交易的均为人工繁育个体,且亚达伯拉象龟野外种群恢复情况良好,濒危程度显著下降,对于以宠物观赏为目的收购少量亚达伯拉象龟的行为,且饲养个体未灭失的,应当认为对野生动物资源的损害程度较低,社会危害性显著轻微,应当认为不构成犯罪。

​​调研报告丨亚达伯拉象龟人工繁育情况调研  http://www.16km.net/reptile/2022/04/3377.html

段美玲、夏学强、代灿灿、何振鲁:《幼年亚达伯拉象龟的饲养管理与疾病防治》,载《黑龙江畜牧兽医》2018第4期,第202-203页。 ↑

《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关于动物同物异名情况说明的函》,见天检四部刑不诉〔2021〕46号不起诉决定书。 ↑

见《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词条:Aldabrachelys gigantea,https://checklist.cites.org,2022年4月5日访问。 ↑

《绿海龟重归塞舌尔群岛》,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网站2021年1月21日,https://www.unesco.org/zh/articles/luhaiguizhongguisaisheerqundao。 ↑

见维基百科词条:Aldabra giant tortoise,https://en.wikipedia.org/wiki/Aldabra_giant_tortoise#cite_note-15,2022年4月5日访问。 ↑

周婷等:《我国陆龟产业现状及发展趋势》,载《经济动物学报》2018年第1期,第50页。 ↑

周婷等:《我国陆龟产业现状及发展趋势》,载《经济动物学报》2018年第1期,第49页。 ↑

见台北市立动物园保育网,https://www.zoo.gov.tw/baoyucg/ln.aspx?page=4,2022年4月5日访问。 ↑

见台北市立动物园YouTube主页,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AD5ygUpSng,2022年4月5日访问。 ↑

见香港龟友论坛,https://www.hkturtle.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3996,2022年4月6日访问。 ↑

《珠海长隆27只新生亚达伯拉象龟与游客见面》,载中新网,http://www.hi.chinanews.com.cn/hnnew/2020-05-01/4_120700.html。 ↑

《广东省林业厅委托事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粤莞林护许准〔2018〕2号),2018年6月9日。 ↑

《行政许可决定书》(苏林动审字〔2021〕51号),2021年2月23日。 ↑

参见徐州铁检院课题组:《商丘鹦鹉案“出罪”背后的深度调研》,http://xztj.jsjc.gov.cn/xqdt/202112/t20211230_1328738.shtml,2022年4月6日访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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